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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2023-08-035383

医学伦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医学伦理审查工作、保障患者权益并适应医疗技术发展的新需求,我院决定对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伦理委员会

   

副主黄孝斌 

 员:  航(秘书)   浩(律师) 

张园园(社会人士)      江春容  李振华

邹明明      郑红梅  康桂花  潘芙蓉

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教科,李航同志任秘书负责医学伦理委会日常事务。负责涉及人体药物临床试验、医疗新技术、新仪器设备、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治疗技术、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以及临床研究等项目的伦理审查管理工作。

 

 

 

 

 

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为发展在本院内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医学伦理决策提供帮助。

二、医院伦理委员会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规定,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三、医院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四、医院伦理委员会由医、护、药、医技人员、医院管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组成。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可以连任。委员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

五、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论证本院的医学伦理及生命伦理问题,开展生命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并提供咨询服务。

六、对本院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对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科研论文所涉及到的患者医疗数据引用、对医务人员或病人(包括病人亲属)的咨询与请求、对院长提出委托的事件等进行生命伦理的讨论、论证。

七、医院伦理委员会接受委托人咨询论证的文件必须由委托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委托目的;医院伦理委员会采取阅卷,实地考察调查、听证等方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全面了解;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例会程序为:介绍被论证事件的原本--查验有关论据--提问--论证--表决;医院伦理委员会根据所论证项目或事件的情况,可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讨论和论证。

八、医院伦理委员会论证的事件如与委员会委员有关时,该委员应回避。

九、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于论证事件中的医学伦理咨询意见,只作为讨论意见记录在案,供决策参考,不具有直接行政效力。

十、医院伦理委员会对所有批准的研究进展进行跟踪审查,从作出决定开始直到研究终止。  

 

 

 

 

 

 

 

伦理委员会审查会议规则

一、申请者向医院伦理委员秘书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查材料

1、医疗新技术伦理初始审查申请表。

2、技术实施方案(注明版本号及版本日期)。

3、知情同意书样本。

4、项目已有的工作基础、场地和设备情况。

5、项目组成员相应资质证明与培训情况。

6、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查材料

1、IIT项目伦理审查递交信、伦理审查申请人责任声明。

2、初始审查申请表。

3、项目科学性审查通过文件,或如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项目获批证明)(如适用)。

4、临床研究方案及其修正案(包括文献综述、临床前研究和动物实验数据等资料)。

5、知情同意书及其他书面资料或免除知情同意申请。

6、研究团队成员表、研究者简历和申请者资质证明材料。

7、科研诚信承诺书、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主要研究者承诺书。

8、研究者利益冲突声明(有资助方项目提交)。

9、临床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说明(如有)。

10、质量管理方案(如有)。

11、项目风险预评估及风险处置预案(如有)。

12、研究者手册(如有)。

13、病例报告表(如有)。

14、参加临床研究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有)。

二、秘书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成员采取阅卷,实地考察调查、听证等方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全面了解。

三、秘书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召开会议,对申报方案的审查意见讨论后,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超过半数参会委员投票同意视为审查通过。必要时根据所论证项目或事件的情况,可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讨论和论证,但不参加表决。

四、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例会程序为:介绍被论证事件的原本--查验有关论据--提问--论证--表决。

五、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后,由主任委员签发书面意见,并附上参会人员的名单、专业情况及其签名。伦理委员会的意见:Ⅰ 同意,Ⅱ 作必要修改后同意,Ⅲ 修改后再议,Ⅳ 不同意。

 

 

伦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姓名 

性别 

伦理委员会职务 

工作单位 

专业 

职称 

童祥

主任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

副主任医师

黄孝斌

副主任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骨科

主任医师

郑红梅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李振华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甲乳外科

主治医师

江春容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耳鼻咽喉科

主治医师

潘芙蓉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院感管理

主管护师

邹明明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皮肤科

主治医师

周雄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泌尿外科

主治医师

康桂花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中医科

主治医师

李航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科教科工作

科教科干事

文浩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律师

律师

张园园

委员

洪湖市人民医院

餐饮

餐饮

 

 

洪湖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洪湖市人民医院科教科(门诊四楼412办公室)

洪湖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座机号码0716-24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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