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医学伦理审查工作、保障患者权益并适应医疗技术发展的新需求,我院决定对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伦理委员会
主 委:童 祥
副主委:黄孝斌
委 员:李 航(秘书) 文 浩(律师)
张园园(社会人士) 江春容 李振华
邹明明 周 雄 郑红梅 康桂花 潘芙蓉
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教科,李航同志任秘书负责医学伦理委会日常事务。负责涉及人体药物临床试验、医疗新技术、新仪器设备、器官移植、人类辅助生殖治疗技术、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以及临床研究等项目的伦理审查管理工作。
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为发展在本院内的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医学伦理决策提供帮助。
二、医院伦理委员会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规定,要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三、医院伦理委员会以维护人的健康利益、促进医学科学进步、提高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工作目标,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积极促进医院生命伦理学的实施与发展。
四、医院伦理委员会由医、护、药、医技人员、医院管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组成。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可以连任。委员可根据需要有所变更。如有变动,应及时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委员开展工作。
五、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患者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论证本院的医学伦理及生命伦理问题,开展生命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并提供咨询服务。
六、对本院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对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科研论文所涉及到的患者医疗数据引用、对医务人员或病人(包括病人亲属)的咨询与请求、对院长提出委托的事件等进行生命伦理的讨论、论证。
七、医院伦理委员会接受委托人咨询论证的文件必须由委托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资料及委托目的;医院伦理委员会采取阅卷,实地考察调查、听证等方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全面了解;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例会程序为:介绍被论证事件的原本--查验有关论据--提问--论证--表决;医院伦理委员会根据所论证项目或事件的情况,可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讨论和论证。
八、医院伦理委员会论证的事件如与委员会委员有关时,该委员应回避。
九、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于论证事件中的医学伦理咨询意见,只作为讨论意见记录在案,供决策参考,不具有直接行政效力。
十、医院伦理委员会对所有批准的研究进展进行跟踪审查,从作出决定开始直到研究终止。
伦理委员会审查会议规则
一、申请者向医院伦理委员秘书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新技术新项目伦理审查材料
1、医疗新技术伦理初始审查申请表。
2、技术实施方案(注明版本号及版本日期)。
3、知情同意书样本。
4、项目已有的工作基础、场地和设备情况。
5、项目组成员相应资质证明与培训情况。
6、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二)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查材料
1、IIT项目伦理审查递交信、伦理审查申请人责任声明。
2、初始审查申请表。
3、项目科学性审查通过文件,或如项目立项文件、任务书(项目获批证明)(如适用)。
4、临床研究方案及其修正案(包括文献综述、临床前研究和动物实验数据等资料)。
5、知情同意书及其他书面资料或免除知情同意申请。
6、研究团队成员表、研究者简历和申请者资质证明材料。
7、科研诚信承诺书、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主要研究者承诺书。
8、研究者利益冲突声明(有资助方项目提交)。
9、临床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说明(如有)。
10、质量管理方案(如有)。
11、项目风险预评估及风险处置预案(如有)。
12、研究者手册(如有)。
13、病例报告表(如有)。
14、参加临床研究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有)。
二、秘书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成员采取阅卷,实地考察调查、听证等方式,对项目或事件进行全面了解。
三、秘书组织医院伦理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召开会议,对申报方案的审查意见讨论后,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超过半数参会委员投票同意视为审查通过。必要时根据所论证项目或事件的情况,可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加讨论和论证,但不参加表决。
四、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例会程序为:介绍被论证事件的原本--查验有关论据--提问--论证--表决。
五、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后,由主任委员签发书面意见,并附上参会人员的名单、专业情况及其签名。伦理委员会的意见:Ⅰ 同意,Ⅱ 作必要修改后同意,Ⅲ 修改后再议,Ⅳ 不同意。
伦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姓名 | 性别 | 伦理委员会职务 | 工作单位 | 专业 | 职称 |
童祥 | 男 | 主任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神经内科 | 副主任医师 |
黄孝斌 | 男 | 副主任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骨科 | 主任医师 |
郑红梅 | 女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妇产科 | 副主任医师 |
李振华 | 男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甲乳外科 | 主治医师 |
江春容 | 女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耳鼻咽喉科 | 主治医师 |
潘芙蓉 | 女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院感管理 | 主管护师 |
邹明明 | 男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皮肤科 | 主治医师 |
周雄 | 男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泌尿外科 | 主治医师 |
康桂花 | 女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中医科 | 主治医师 |
李航 | 男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科教科工作 | 科教科干事 |
文浩 | 男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律师 | 律师 |
张园园 | 女 | 委员 | 洪湖市人民医院 | 餐饮 | 餐饮 |
洪湖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洪湖市人民医院科教科(门诊四楼412办公室)
洪湖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座机号码:0716-2420106